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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1-07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为三类:(1)重点项目(2)一般项目(3)青年项目;

           2资助额度: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分25-30万、一般和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15-18万。请申请人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提出适当资助经费,并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资格及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同年度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可再作为成员申报其它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负责人不得申报;

           4、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同年度不得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5、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者可以申报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

           6近三年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者不得申报;近五年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中有行贿评审专家行为并经查实者不得申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可按《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2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请申请人对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进行填写。跨学科的课题以“尽量靠近”、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的原则进行申报;

           4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学科申报事宜另行组织;

           5、基础理论研究研究期限一般为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研究期限,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6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8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四、材料填写和申报程序
      1、请申请人按照2013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请申请人于2013年1月20日前把申报材料发送到 ymhuang@stu.edu.cn作形式审查;

      3、2013年2月19日前将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合格的《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包括通讯评审意见表不可超过4个版面,尽量控制在一张A3纸中)各一式7份交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 ymhuang@stu.edu.cn

      4、注意事项:

      (1)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项目申请人以清单形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与参考文献,不可只写篇数;

      (2)《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形式一栏尽量只写一种,预期成果形式即最终成果形式,结项时最终成果形式要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

            (3)资格审查: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材料;

           (4)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限项申报,由省规划办组织专家学者统一初筛

           (5)学校不限项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玉梅

      联系电话:86502563或82902563

     

    附件1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汕头大学).doc

    附件2 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汕头大学).doc

    附件3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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